关于减半收取2024年交割和行权(履约)手续费的通知

  中金所发 〔2024〕1号

  各会员单位:

  经研究决定,自2024年1月8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,减半收取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交割手续费、股指期权行权(履约)手续费。

  特此通知。

 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

  2024年1月5日